Submitted by admin on
聖經有一金句﹕「愛能遮飾許多的罪。」(彼得前書四章8節)原意是因着愛,我們可以寬恕那些傷害我們的人與事。但放在父母身上,往往是過猶不及,例如孩子犯了小事,父母怒火中燒;有時卻出於溺愛,連孩子應承擔過錯的後果,也「輕輕放低」。
父母為子女掩其過錯,不外乎兩個原因﹕第一是面子,第二是怕孩子承擔後果而落後於人。前者,大人有面子,孩子也有面子,觀念一定是從大人的世界學會來的。就以冒家長簽成績表為例,大人出於面子,怕老師「標籤」孩子為劣等學生,孩子「冇面」,父母當然自覺「冇面」,唯有幫孩子掩飾,後果當然是孩子在成長路上有樣學樣,他日遇到小小挫折,便委過塞責,或逃避該承擔的,這種性情,除了難成大器,亦因自尊心太強,別人也會敬而遠之。
若掩飾是出於怕孩子承擔後果而落後於人,也是從面子而來的一種「好勝心」,總之孩子一定不可輸給別人,且抱着「過得海就是神仙」的想法,只要下次不犯便好了。弔詭的是,這種父母一方面在校方面前為子女掩飾,但在家裏卻嚴詞責罵,化身成為真理的代言人。孩子看在眼裏,知道父母最終是會保護他的,可一當然可再。
我認為教養孩童,若要使他們行在當行的路上,正確的價值觀是從現實出發的,在現實的世界中,不論大人孩子都有機會犯錯,分別是認還是不認,認了改過,是為勇於改過。勇氣不是在書本學回來的,是在現實挫折中經驗回來的。父母下次面對孩子犯錯,不妨直言﹕「錯就要認,打就要企定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