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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天在城市走動,經常發現不少趣事,以下是昨天目睹的一件。那時正是下班時間,我走到某商場時聽到不遠處有吵鬧的聲音。在好奇心的驅使下,便不自覺地向著那方向走過去。不久,看到兩個男人在大吵大鬧,而一群路人和我一樣駐足觀看著「熱鬧」。他們互相罵來罵去,看似快要打起來,而旁邊的路人也不知如何充當「和事佬」。
但事情很快就展開了戲劇性的變化。一位只有幾歲的小朋友走到那兩位男人面前,說:「打架!打架!打架…」這兩個大男人馬上不知就裡的慢慢收了火氣,最後靜了下來,不但沒有動手,還往各自不同的方向離去了,而圍觀的途人也徐徐散去了。看到這個情況,我心裡突然有個想法:「剛才那兩個男人不是很像動物園內咆吼的獅子嗎?而圍觀的路人正在觀賞著他們的獸性表演。」
很多時候,我們會因為一些「雞毛蒜皮」的小事和別人動起乾火,但有沒有想過, 當我們便成了一台戲,別人都會把我們當成觀賞動物。當我們罵人時,心裡自然是希望表達自己的不滿和憤怒。但是不妨靜心想想:「圍觀的途人只會知道我們十分激動,但又怎麼會知道我們為何動怒呢?」
正如上面提到的那兩位男士,他們最後各自靜靜地離去,証明事情根本就不是很嚴重。只是因為他們沒有好好控制自己的情緒,結果把自己變成了街頭表演者,成為了別人點評的對象。說到發怒,也是一種藝術,有些人只會光著火,隨時隨地不管有沒有人,都會馬上訴諸口伐,著眼點只在自我宣洩;但有些人,動怒只在心中,憤憤難平,但對方卻從來不知道,這些人自然因著憤怒而不能入睡,但對方依然懵然不知,倒頭便大睡,試問誰是真正的受害者?人人都會有憤怒時,分別在於如何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