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筆者在職場工作多年,可說是每天均活在各種類形的負面情緒,包括憤怒、羞恥、罪疚和抑鬱,而這四種負面情緒例子均能從工作處境中隨手可拾。我們既然不能避免地花上人生大部份時間在工作,而伴隨著的卻是工作壓力和不愉快的經驗,這種情況在金融海嘯下有增無減,正面處理及轉化負面情緒更是刻不容緩。
今期先分享我對負面情緒中憤怒的看法,以後數期分別談餘下三種情緒:羞恥、罪疚和抑鬱。
憤怒經驗通常在三種場景中出現:親密的關係、公眾彼此的交往、及在公義受到威脅的情況下。工作佔去我們人生大部份時間,而我們與同事相處的時間往往要比親人還多,因此不少憤怒情緒的確與同事的關係有關,例如辛勞的工作成果被同僚邀功、克己盡責的表現在上司眼裡被視為一文不值,在辦公室政治中被多年合作夥伴出賣,弄致身心俱疲、當超時工作而同事卻袖手旁觀並忽袖而去……不理想的人際關係並伴隨著對同事的善良期望,往往是憤怒情緒的一大來源。
至於公眾憤怒,在工作場所中,往往與人的因素沒有直接關係,例如在每天繁忙的行事曆中,一個不能按時完成的會議往往引致骨牌效應,引致整天表現在忙亂不滯中;又例如電腦程式錯誤導致遺失了業務數據,以致報表未能如期列印;和隔鄰辦公室裝修而製造的噪音使人難以集中精神工作等,一鼓莫明的憤怒每天伴隨著我們上班下班。
最後一種與公義有關的憤怒情緒,亦深植在普遍職場文化。在關係文化被視為當然的處事方法的華人社會,有時的確使人怒不可宣:例如一項工程一定要批給某人,只因某人是老闆的「皇親國戚」;某人表現平庸卻因裙帶關係而升職;明知上司以權謀私但卻敢怒不敢言;工作表現與報償不成正比,而更重要的報償因素卻是權勢及關係。還有,職場中更多的事情都與「因財失義」有關,我們既對結果無能為力,只能把憤怒的感受長留心底,或是向無關痛癢的人「宣示」,例如遷怒於繁忙都市中的路人,或是家人。
在處理負面情緒的同時,我們必須肯定情緒存在的必然性,而我們的確生活在一個不完美的世界,從另一角度看,情感也可以是我們的盟友。其實負面情緒也能引發不同益處,例如憤怒,挑戰我們勇敢地以行動保護正直公義的價值觀,正如社會上的維權行動、為推倒惡法而參與「七.一遊行」、支持扎鐵工人對可恥的待遇而爭取到底、向廉政公署舉報貪腐行為、參與「宮庭內鬥」以圖淨化工作間的正義文化(舊約中的以斯帖及電視劇「大長今」便是為公義而鬥的好例子)等。適當的憤怒的確能為人在走近絕望的處境中帶來盼望,和以勇氣來迎向挑戰。因「憤怒」而生的公義感,能有助提昇工作的正面感受和拿出勇氣來改變職場文化,正如保羅在羅馬書12章1-2節勉勵現世信徒,無論環境怎樣不滯,我們都要「心意更新而變化」和「察驗何為純全可喜悅的事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