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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參是孔子其中一位得意門生,是春秋末期魯國著名的思想家,他除了有豐富的知識外,他還有高尚的德行。有一天,他太太正要外出辦一點事情,他的孩子卻想跟著去,讓媽媽束手無策。終於,媽媽對孩子說:「寶寶乖,待媽媽回來時,宰一隻豬給你吃!」孩子聽了當然十分高興。
當天,太太回來時發覺,曾參正在宰豬,太太便很憤怒:「我只是和孩子說說笑,你既然真的把豬殺了!」曾參回答說:「孩子是不能欺騙的。他的年紀還小,沒有判辨是非的能力。如果我們現在欺騙孩子,待他成長後還會相信我們嗎?」
上述曾參的家庭衝突,偶爾也會發生在我們三口子的家中,有時一些很瑣碎的爭持,都會演變成冷戰。最近媽媽和兒子便因購買Ipod而僵持不下,兒子說媽媽曾應承買給他,而媽媽卻說他已有智能電話,可取代Ipod功能,妨且Ipod已經有點過時。然而所有媽媽說的道理,兒子還是聽不進去,因為兒子仍是說:「媽媽沒口齒,講了不算數。」在風頭火勢之際,我作任何決定都會令其中一方不悅,最後我還是選擇用援兵之計,就是建議兒子不妨聽聽堂兄的意見,Ipod有沒有新款功能、同類價錢的有沒有更好的選擇,此方法算是湊效,因為暫時兒子到現在還沒有重提購買Ipod的事。但此事的根本問題卻是更重要,就是兒子期望我們作父母的要有口齒,即是講得出,要做得到;做不來或根本沒打算做的,便不要信口開河了。
其實婆婆也痛愛孫兒,每每用一些我和太太不太認同的方法鼓勵十歲的小孩,其中一樣就是承諾每次小朋友拿了100分,婆婆就會給他100「蚊」,這方法看來頗湊效,小朋友非常著意拿到100分,而且每次都很雀躍地主動告訴婆婆。每次與婆婆敘面時,累積100分的次數多了,給的獎勵也的確不少,太太看到便頗有微言,不鼓勵婆婆「履行承諾」。只是我還是思前想後,最終都扮演「促成交易」的角色,因為我仍是認為承諾就是承諾,不應大人細路之分。
是的,孩子的心靈是最純真和可愛的,他們對這個世界的理解,往往是通過父母和成年人,倘若我們「講一套,做一套」,我們也會成為他們負面行為的榜樣。至於前述的「一百蚊」事件,我和太太暫時未能「阻止」婆孫的「問題交易」,但我最近卻加進一項條件,就是小朋友要把一半捐給宣明會(即50蚊),「硬銷」他施比受更為有福的道理,他只好在強權下接受。在講得出,做得到的中間,還需要有點智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