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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國,有間餐廳設有一個很大的舞台,每晚晚餐時段都會有著專業的藝人表演。不過,在表演開始時,總有很多小朋友爬上舞台玩耍,構成危險。餐廳的經理們都想著:「究竟有甚麼方法可以阻止小朋友擅自登上舞台呢?」
「如果在舞台上增加圍欄,會影響觀眾的視線。」
「如果派警護守在舞台,恐怕又會浪費資源。」
「如果責備登台的小朋友,又有可能會觸怒小孩的父母。」
經理們提出了不同的方法,但都由於害怕影響觀眾而實行不了。突然,有位經理說:「不如我們每天晚上表演都加入一個『天才表演』環節,讓小朋友可以報名參加。這樣不但為小朋友提供一個安全的表演機會,又可以為我們賺取額外的收入。」結果,在座的經理對這建議都讚不絕口,馬上推行。
一般經理提出的方法雖然可以避免小朋友擅自登台,但是卻不自覺地和顧客站在對立面上,造成分化,推行十分困難。而最後那位經理,他先從易地而處出發,知道一般小朋友都有很強的表演慾。同時,為了安全問題,又不能讓小朋友於任何時候登上舞台,於是他就建議在表演中加設兒童天才表演時段,讓他們一展所長。小朋友由「攪攪震」的身份改變成「表演者」、「參與者」,便不自覺地樂意接受遊戲規則被規管起來,這不是一條多贏的方案嗎 ?